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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高度重视参战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作者:epzpw 日期:2013-02-23 浏览
日前,笔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该局对参战退役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做好跟进服务工作,确保有关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落到实处。

  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后,该局班子快速反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把参战退役军人参保摸底和核实工作作为近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确保妥善解决参战退役军人劳动保障问题的工作不脱节,力求以最快的效率,准确的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保证,以保障参战退役军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到目前止,工作进展顺利,对市委市政府就这项工作的部署认真加以落实。一是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快速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给予责任股室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持。针对参战退役军人人员分散,就业情况复杂等问题,在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临时抽调其他股室人员投入这项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及时加班处理,做到能办不拖,能快不慢。三是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应对我市部分参战退役人员的诉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两个17号”文件和劳社部〔2007〕28号文件中未有明确说明的细节问题(如“对于农村户口且未安置过就业的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该局主要领导及时向省、江门市有关部门汇报,并率班子成员到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保基金局作了专门的请示,江门市有关部门也及时召开了有关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一是关于农村的退役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应严格执行“两个17号”文件的规定,不论其是否属农村户口,只要其在当地安置就业,应随所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军龄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二是对于农村户口且未安置就业的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于没有现行的政策支持,应严格按照“两个17号”和28号文件精神执行。四是设立参战退役军人社会保障问题咨询处,为他们提供咨询平台。该局在服务大厅设立“参战退役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咨询处”,使来访者一目了然,并保证来者不拒,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知以理,及时冷却部分人员的过激情绪。

  据悉,在参战退役军人的上访诉求中,涉及该局职能的主要是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个方面的问题。根据各镇(办事处、场、库),市三大资产公司、民政等部门提供的参战退役人员共1014个名单中,该局逐一进行排查和摸底,已经过军龄核实、参保情况核实和补缴测算等工作程序,最终完成了补缴测算工作。另外,市公安局、市环保局、锦江水库已完成了补缴手续。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所需资金到位后,组织应有的人力物力向这项工作倾斜,加快工作进度,把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当参战退役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以上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二是参战退役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有关社保政策领取一次性退休待遇,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愿一次性领取退休待遇的,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继续参保,直至达到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